本网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6日发布通知,决定从13日起,对企业债及分离债的交易申报模式和报价方式进行调整,申报模式将改现行的按交易单元申报为按证券帐户申报,报价方式将改按全价申报为净价申报,全价结算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和分离债将可用于质押式回购。(王璐)